2016年喀什地区招聘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考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16浏览次数:252

2016年喀什地区招聘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考生
各位考生:
  为帮助指导考生顺利参与和完成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现将各阶段工作安排告知你们,请认真阅读,按要求做好准备。
  一、考试工作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表、考察政审表等相关表格资料可登陆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和结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请注意查询。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各阶段工作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保持电话畅通,请勿关机、停机、更换电话号码(请排名靠前的考生随时准备递补,因电话不通未能联系到、影响递补工作的考生,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考试各阶段要求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23日-25日10:00-18:30(北京时间)
  2.资格审查地点: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B区(喀什市多来提巴格路28号,乘坐16路公交车至多来提巴格乡三村站下车)。
  3.携带相关证件:
  入闱人员须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提交近期两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和40元面试费。其中: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社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组织部门相关证明;
  (4)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一年的,须满八个月;服务期为两年的,须满十六个月;服务期为三年的,须满二十四个月。考生须在提供的
  证明中注明服务期;
  (5)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一致的证书原件;
  (6)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公务员的配偶,需提供其配偶所在单位的证明原件;
  (7)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二)面试
  2016年7月30日-8月1日面试(详情以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为准)。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在面试正式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未按时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重要)。面试时,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考生真实身份的,不得参加面试。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招聘简章。
  体检时间、地点于2016年8月3日前在网站公布。入闱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9:30前到达指定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300元体检费。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
  (五)考察
  为保证考察政审工作按期完成,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即可提前联系准备《考察政审表》和本人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原件送交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喀什市多来特巴格路28号)。考生于体检结束后,提交毕业证原件、《考察政审表》、人事档案。《考察政审表》须经经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密封;人事档案须提供密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