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2020年兽医学一级学科
学位授权博士点“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简章》)、《新疆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新农大学位发〔2017〕11号)要求,结合兽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实施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申请考核工作,对招生过程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学院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并成立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和监督小组等专门组织,报校研究生管理处备案。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庆勇
成员:艾尼瓦尔·阿合买提,王金泉、赵红琼、畅通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本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确定材料审核小组专家名单;审批综合面食小组专家名单;审批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问题和申诉。
(二)材料审核专家小组
审核专家小组成员由校内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主要职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价,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考评结果。
(三)综合面试专家小组
专家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的博士生导师组成。
主要职责:对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的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学术能力、综合素质等考察,给出考评成绩。
二、招生计划
见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招生简章》要求。
四、组织流程
(一)网上报名
流程详见《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二)材料提交
申请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5月4日(邮寄时以邮戳为准)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寄到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A2-08室;收件人:卢亚宾老师(0991-8762704)。
报名材料所涉及到的证件均须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或培养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申请人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通报申请人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记入教育部诚信档案系统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材料审核
5月8日前,学院按照保证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学院对申请人的报名信息和电子版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通过初审者须在来校综合考核时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材料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笔试及综合考核。
没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的申请人,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统一考试,考试时间:2020年5月16日,请保持手机畅通,学院将提前通知考试相关事宜。英语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笔试
考试时间:5月17日上午,考试地点: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A2-0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进行专业课考试(闭卷),考试科目见附件。每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60分为及格。
跨专业(兽医学、兽医硕士以外)申请人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加试(试卷满分100,考试为闭卷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考试时间:5月17日下午。考试地点: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A2-01。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专家组(不少于5人)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考核。
考核分导师评价(20%)、外语应用能力(20%)和综合面试(60%)三部分。
1.导师评价(满分为100分)
申请人拟报考导师和至少2名本学科团队成员共同组成导师评价小组,对申请人科研创新能力、科学思维、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科研工作基础及个人兴趣以及是否符合导师研究方向等进行书面评价,并给出成绩。导师具有一票否决权。
导师评价在5月20日进行。
2.英语应用能力(满分100分)
由学院单独组织英语应用能力考核。英语应用能力考核形式为英文报告或文献翻译。英文报告申请人需用英文做专业外文文献或资料学习报告(PPT报告10分钟,英文答疑10分钟),英文报告主题为科研计划书内容。文献翻译(英译汉、汉译英)采取当堂翻译文献的方式。申请人可申请选取一种考核方式进行英语能力测试。英语应用能力考核组按百分制给每位申请人量化打分。
英语应用能力测试在5月20日下午进行。考核地点: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A2-01。
3.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
申请人须准备20分钟的PPT进行现场汇报,内容一般应包含个人基本情况,政治思想状况,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综合素质等。
专家提问考察时间15分钟,包含以下内容。
(1)政治思想考察
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觉悟;对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民族政策的理解等。
(2)学术能力考察
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考评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兴趣、对学科前沿的理解等。
(3)综合素质考察
主要考察申请人逻辑思维及表达能力、本学科以外的科研及社会实践、心理素质与人文素养等方面。
综合面试在5月21日上午进行。考核地点: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A2-01。
※相关时间和考核方式安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发生变化时,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中综合面试、导师评价各60分为及格,任一项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60%+导师评价成绩×20%+英语应用能力×20%)*70%+笔试成绩*30%。
六、调剂
综合考核结束后,如果同一名导师下通过综合考核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规定2人(新增导师为1人),则在征得申请人和其他导师的同意,并在申请人、原报考导师、调剂后的导师等三方共同签署调剂报告后,依据综合考评成绩,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七、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检查,不再单独组织,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公示与录取
学院将对申请、审核、综合考核等各阶段流程和要求进行公告,并根据导师意见(报考导师有一票否决权)、综合考核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将在动物医学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汇总并在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九、咨询与投诉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申请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开通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申请者和社会的监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1.本学院咨询与申诉部门
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办
咨询电话:0991-8762704 卢老师
学院纪检委办公室:0991-8762705
2.学校咨询与申诉部门
研究生管理处
咨询电话:0991-8762140 王老师
申诉受理:新疆农业大学纪检监察室
受理电话:0991-8762329
申诉受理电子信箱:xjnydxjjw@163.com(注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考举报/申诉”字样)。
十、监督与违规处理
(1)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申请人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人员,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博士生招生中申请人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系统。
(3)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上一级管理部门或校纪检监察室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5)涉及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对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新疆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拟录取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开除学籍。学院纪委对博士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一、其他
1、本学院博士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在动物医学学院主页(http://dyxy.xjau.edu.cn/)上发布。
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动物医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动物医学学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0日
附件1:
兽医学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与加试科目
考核类型 | 方向及科目 | 教材 | 作者 | 出版社 | 考试范围 | |
笔试
| 基础兽医学 | 动物生理学 | 动物生理学 | 周杰 |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 绪论至第十章 |
家畜病理学 | 《家畜病理学》第五版 | 马学恩主编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全部 | ||
预防兽医学 | 动物生理学 | 动物生理学 | 周杰 |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 绪论至第十章 | |
兽医传染病 | 《兽医传染病学》(第六版) | 陈溥言主编 | 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 | 紧密关注国内外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的动物传染病 | ||
临床兽医学 | 动物生理学 | 动物生理学 | 周杰 |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 绪论至第十章 | |
兽医临床诊断学 | 兽医临床诊断学 | 王俊东、刘宗平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第一章,第三-九章,第二十六章 | ||
加试 | 家畜解剖及组织胚胎学 | 家畜解剖及组织胚胎学 | 杨银凤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全部章节 | |
兽医微生物及免疫学 | 兽医微生物学 兽医免疫学第二版 | 陆承平 崔治中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范围含细菌,病毒及其他微生物 内容: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