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发布者:郭庆勇发布时间:2020-09-27浏览次数:1485

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为做好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研究生管理处《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联系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培养和教育工作的实际和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

组长郭庆勇、艾尼瓦尔·阿合买提

副组长:王金泉、畅通

成员:赵红琼、苏艳、夏利宁、苏战强、况玲、巴音查汗、张晓红、卢亚宾、薛慧婷、陈俊贞(研究生)、郑学功(研究生)、郝蕴伟(研究生)、朱梦含(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细则执行,评奖学金所用材料本次均不得重复使用。

三、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2018级、2019级学籍在册、基本学制年限内、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四、研究生奖学金类别、标准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3万元/生/年;硕士生2万元/生/年。

2.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博士生1.5万元/生/年;硕士生1万元/生/年。

3.研究生学校奖学金,博士生1万元/生/年;硕士生0.5万元/生/年。

以上奖学金中,第1,第2,第3项奖学金不可兼得,奖学金按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两个层面分别评选,参评学生为学院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休学学生不享受奖学金,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及非全日制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不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五、评选条件

1.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严格要求自己,在校期间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要求上进,遵纪守法,维护民族团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位课程成绩优良,勇于实践,知识面广,科研工作取得较突出成绩,有较高的科研素质及良好的团队精神。

3)积极参加学院、研究生处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

4)乐于承担学校及学院安排的社会工作,各类工作中表现突出。

5)在校学习期间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6)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注册学籍。

2.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具体条件

申请第1、第2、第3项奖学金的研究生,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后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年级、各专业推荐人选,综合测评成绩=政治思想*10%+学业成绩*(30%)+学术科研*(学硕30%、专硕20%)+专业实践、科技扶贫专业实践、科技扶贫*(学硕10%、专硕20%)+能力实践*10%+其他*10%,综合成绩分值标准见附件1。

3.研究生奖学金优先评选条件

如研究生有以下情况,可优先评选奖学金:

1)在国际或国内高水平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或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2)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舍己为人,见义勇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六、评选材料

1论文:见刊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及原件;已录用未见刊论文须提供论文全文、录用通知及汇款证明材料(汇款单已报销的须写证明由导师签字)原件及复印件。

2专利: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英语等级:须提供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证书的提供相关组织部门证明材料。

5主持项目:提供项目结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实践、科技扶贫需提供服务、实践照片及票据信息。

7以上报申材料须在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时间范围内。四六级、执业兽医资格证不可重复使用。

七、评选办法

1.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纪委委员任组员。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细则报研究生处备案,同时负责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评选主要程序:

1)学院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向研究生处报备后在网上予以公布,并组织初步评审工作。

2)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步评审,将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初步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

1.弄虚作假、谎报成果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学金者;

2.违反学校、学院规章制度,受到校纪处分者;

九、信息公示及申述渠道

在学院网站公示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及推荐名单。

考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咨询,对咨询结果不满意的可向研究生处或校纪检监察室申诉或举报。

申诉或举报方式:

受理部门: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8762704、8762705

十、注意事项

1.2019-2020学年时间范围自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所有申报材料须在该时间范围内。

2.申报材料中的学术成果,以新疆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3.评审过程中研究生如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学年及下一学年的评审资格。

4.无故欠缴学费的研究生一律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

5.研究生奖学金导师具有推荐权,且具有一票否决权。

6.违反学校、学院规章制度,视违纪违章情节降低等级或取消参评资格。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

                            2020年9月25

 

附件1 综合成绩分值标准

序号

类别

内容

最高分值

备注

1

政治思想(10%)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不信教、不传教,不从事宗教活动

100

由班委、研究生秘书赋分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成为团组织推优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中共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各项理论、方针、政策;

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各类集中教育、理论学习报告会、讲座、座谈会等);

个人优秀党员、优秀研究生、优秀工作者等获得奖励者;

2

学业成绩(30%)

1 一年级以入学初试成绩计算

2 其他年级以公共课成绩计算

100

由研究生秘书依据成绩赋分

3

学术科研

(学硕30%、专硕20%)

①研究生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项目:主持国家级项目每项10分;省(市)部级项目每项8分;校级项目每项6分;院级项目每项4分。申报创新创业项目每项4分。

 

(上不封顶)

参与者不算分

②发表学术、科技论文:获得SCI、SCIE、EI、ISTP检索或在其所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0分/篇*影响因子(不少于10分);在CSCD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0分/篇*影响因子(不少于10分);一般核心12分*影响因子(不少于6分),在国内普通期刊上发表论文4分;获录用函、缴费单同见刊赋分。投稿期间论文不算分。

导师除外前二作者算分排名第一加70%,排名第二加分30%,其他不加分(第一作者不用者,顺延给第二作者)。

③标准、专利:国家级标准:10分,地方标准:5分
获得发明专利10分,实用新型专利8分,外观设计专利6分

导师除外排名第一加70%,排名第二加分30%,其他不加分(第一作者不用者,顺延给第二作者)。

④外语,职业证书:获英语6级15分,4级10分(四六级就高不就低);获执业兽医资格证10分;

四六级及执兽只能使用一次。

⑤学术、科技活动、获奖: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4分;省、部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同一项目在两个及以上级别分别获奖,取高分。

集体一、二、三等奖次创人员得分为主创人员的1/2,鼓励奖次创人员不得加分。

4

专业实践、科技扶贫(学硕10%、专硕20%)

各类产学研基地专业实践满6个月得100分(不足6个月者,依据专业实践能力及贡献酌情赋分)。

100

体现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由负责专业实践的老师和导师认定)

5

能力实践(10%)

担任研究生助管、推免辅导员、支教团;

担任研会、年级负责人及班委;

担任党支部负责人及成员;

100

由班委、研究生秘书视工作成绩或时间长短赋分

6

其他(10%)

疫情期间表现情况;

积极参加班级活动(扫雪、班会);
协助班委、老师开展工作;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安全员;
为班级、学院贡献等。

100

由班委、研究生秘书、实验室管理老师赋分

注:支撑材料有效时间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