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简章》)、《新疆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新农大学位发〔2017〕11号)要求,结合兽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具体情况,本学位点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郭庆勇
成员:艾尼瓦尔·阿合买提、王金泉、赵红琼、畅通
秘书:刘来珍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本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确定材料审核小组专家名单;审批综合面试小组专家名单;审批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问题和申诉。
(二)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畅通
成员:张伟、彭斌
主要职责:监督招录所有过程;接受申诉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三)疫情防控小组
组长:王金泉
成员:薛慧婷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过程中疫情防控、防疫物质供应以及考生发热、咳嗽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和上报。
(四)材料审核小组
组长:郭庆勇
成员:王金泉、赵红琼、夏利宁、苏艳、苏战强、刘来珍、张伟(纪检监察监督)
主要职责:负责对申请人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同时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英文水平、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进行审核、赋分。
二、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以学校实际分配指标为准。其中0人为硕博连读考生。
三、资格审查程序
(一)、网上报名
见《招生简章》
(二)、材料提交
申请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5月5日(邮寄时以邮戳为准)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寄到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A2-08室;收件人:刘来珍老师(0991-8762704,手机号:18997937983)。
报名材料所涉及到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核或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或培养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申请人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通报申请人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记入教育部诚信档案系统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材料审核
5月5日-5月8日,由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并对审核结果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通过复审者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没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的申请人,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统一考试(一机位钉钉平台考试、二机位腾讯会议),考试时间:2021年5月7日,请保持手机畅通,学院将提前通知考试相关事宜。英语水平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四、申请-考核制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形式
考核全部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辅助钉钉会议平台进行。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相对独立的综合考核空间,准备两台视频终端设备(建议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手机)及必要文具,确保两台设备正常联网,摄像头和麦克风正常,网络通畅。
(二)考核内容及成绩计算方式
1、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考核。相关博士导师参与考核,提供导师评价。
综合考核包括:导师评价(20%)和综合面试(80%)两部分。
(1)导师评价(满分为100分)
申请人拟报考导师和至少2名本学科团队成员共同组成导师评价小组,对申请人科研创新能力、科学思维、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科研工作基础及个人兴趣以及是否符合导师研究方向等进行书面评价,并给出成绩。导师具有一票否决权。
(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
PPT汇报(申请人须准备8分钟的PPT进行现场汇报,内容一般应包含个人基本情况,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政治思想状况(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觉悟;对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民族政策的理解等),英语应用能力(专业英语朗读及翻译),专业综合素养考核(科研创新考评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兴趣、对学科前沿的理解、逻辑思维及表达能力、本学科以外的科研及社会实践、心理素质与人文素养等)。
跨专业申请人需加试招生简章中规定科目,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时间:5月11日。
※相关时间安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发生变化时,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中综合面试、导师评价各60分为及格,任一项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80%+导师评价成绩×20%
最终成绩=综合考核成绩×60%+材料审核成绩×40%
六、咨询与投诉
(一)咨询、申诉与举报受理
1、学院咨询与申诉部门: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咨询人:刘老师 咨询电话:0991-8762704
学院纪检委办公室:0991- 8762705
2、学校咨询与申诉部门
研究生管理处
咨询电话:0991-8762140 王老师
申诉受理: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受理电话:18997938644(请勿咨询)
申诉受理电子信箱:JJW@xjau.edu.cn(注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考举报”字样)。
七、调剂
综合考核结束后,如果同一名导师下通过综合考核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规定2人(新增导师为1人),则在征得申请人和其他导师的同意,并在申请人、原报考导师、调剂后的导师等三方共同签署调剂报告后,依据综合考评成绩,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八、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检查,不再单独组织,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公示与录取
学院将对申请、审核、综合考核等各阶段流程和要求进行公告,并根据导师意见(报考导师有一票否决权)、综合考核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
申请人考核成绩将在动物医学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汇总并在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十、监督与违规处理
(1)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申请人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人员,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博士生招生中申请人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系统。
(3)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上一级管理部门或校纪检监察室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5)涉及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对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新疆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拟录取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开除学籍。学院纪委对博士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一、其他
1.本学院博士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在动物医学学院主页(http://dyxy.xjau.edu.cn/)上发布。
2.本招生考试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动物医学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兽医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与加试科目
考核类型 |
| 科目 | 教材 | 作者 | 出版社 | 考试范围 |
笔试
| 基础兽医学 | 动物生理学 | 动物生理学 | 周杰 |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 绪论至第十章 |
家畜病理学 | 《家畜病理学》第五版 | 马学恩主编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全部 | ||
预防兽医学 | 动物生理学 | 动物生理学 | 周杰 |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 绪论至第十章 | |
兽医传染病 | 《兽医传染病学》(第六版) | 陈溥言主编 | 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 | 紧密关注国内外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的动物传染病 | ||
临床兽医学 | 动物生理学 | 动物生理学 | 周杰 |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 绪论至第十章 | |
兽医临床诊断学 | 兽医临床诊断学 | 王俊东、刘宗平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第一章,第三-九章,第二十六章 | ||
加试 | 家畜解剖及组织胚胎学 | 家畜解剖及组织胚胎学 | 杨银凤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全部章节 | |
兽医微生物及免疫学 | 兽医微生物学 | 陆承平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范围含细菌,病毒及其他微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