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简章》)、《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兽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具体情况,本学位点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领导小组
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本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确定材料审核小组专家名单;审批综合面试小组专家名单;审批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问题和申诉。
(二)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崔宏瑞
成员:拜合提亚尔
主要职责:监督招录所有过程;接受申诉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三)材料审核小组
组长:付强
成员:王美玲
主要职责:负责对申请人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同时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英文水平、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进行审核。
二、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后续通知。“申请-考核”招收比例50%,硕博连读招收比例50%,若硕博连读考生未通过综合考核,则计划转到“申请-考核”制使用。
三、资格审查程序
(一)网上报名
见《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二)材料提交
按照《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5月6日前(邮寄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院门诊,王美玲老师(15199003919),或直接交至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畜产楼A208室。
报名材料所涉及到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核或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或培养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申请人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通报申请人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记入教育部诚信档案系统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材料审核
2023年5月8日-5月10日,由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并对审核结果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不符合《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申请条件者不予参加后续考核。
英语水平未达到《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申请条件者,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献阅读、翻译、口语交流等,测试时间:2023年5月15日10:30,考试形式:闭卷考试。英语水平测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参加后续考核。
四、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形式
线下现场考核形式。
(二)考核内容
1、英语水平考核
英语水平考核包括但不限于科技文献阅读、翻译、口语交流等,包括笔试部分和面试部分,各占50%,满分100分,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笔试部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面试部分采用英文报告形式,考生需准备英文PPT并英语汇报前一阶段科研工作情况,汇报时间约3分钟,并进行现场英语答疑。
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考核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生科目组织。考核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英语水平考核笔试部分和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考核同时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长共150分钟,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6:00。
3、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专家组由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综合能力测试阶段的考生进行考核。相关博士导师参与考核,提供导师评价。
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导师评价(20%)和综合面试(80%)两部分。综合能力测试中综合面试、导师评价任一项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导师评价(满分为100分)
申请人拟报考导师和至少2名本学科团队成员共同组成导师评价小组,对申请人科研创新能力、科学思维、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科研工作基础及个人兴趣以及是否符合导师研究方向等进行书面评价,并给出成绩。导师具有一票否决权。
(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
采用PPT汇报形式考核,申请人须准备10分钟的PPT进行现场汇报,内容应包含个人基本情况,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综合面试将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方面的情况)、专业综合素养(科研创新考评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兴趣、对学科前沿的理解、逻辑思维及表达能力、本学科以外的科研及社会实践、心理素质与人文素养等)等内容。
跨专业申请人需加试招生简章中规定科目,任一科目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综合能力测试时间:2023年5月16日-17日。
(三)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导师评价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80%;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水平考核成绩×20%+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考核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
“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将分开排名。
五、咨询与投诉
1、学院咨询与申诉部门: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王老师 0991-8762704
学院纪检委办公室:崔老师0991-8762705、拜老师0991-8762708
2、学校咨询与申诉部门
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肖老师 0991-8762140
申诉受理: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受理电话:18997938644(请勿咨询)
申诉受理电子信箱:JJW@xjau.edu.cn(注明“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考举报”字样)。
六、调剂
综合考核结束后,如果同一名导师下通过综合考核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规定2人(新增导师为1人),则在征得申请人和其他导师的同意,并在申请人、原报考导师、调剂后的导师等三方共同签署调剂报告后,依据综合考评成绩,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七、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检查,不再单独组织,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公示与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导师意见(报考导师有一票否决权,行使否决权需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提出拟录取名单
申请人考核成绩将在动物医学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汇总并在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监督与违规处理
1、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申请人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人员,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博士生招生中申请人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系统。
3、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上一级管理部门或校纪检监察室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5、涉及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对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新疆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拟录取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开除学籍。学院纪委对博士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其他
1、本学院博士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在动物医学学院主页(http://dyxy.xjau.edu.cn/)上发布。
2、本招生考试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日
附件1:
兽医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与加试科目
考核类型 | 报考专业 | 科目 | 教材 | 作者 | 出版社 | 考试范围 |
笔试 | 基础兽医学 | 动物生理学 | 动物生理学 | 周杰 |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 绪论至第十章 |
家畜病理学 | 《家畜病理学》第五版 | 马学恩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全部 | ||
预防兽医学 | 动物生理学 | 动物生理学 | 周杰 |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 绪论至第十章 | |
兽医传染病 | 《兽医传染病学》(第六版) | 陈溥言 | 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 | 紧密关注国内外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的动物传染病 | ||
临床兽医学 | 动物生理学 | 动物生理学 | 周杰 |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 绪论至第十章 | |
兽医临床诊断学 | 兽医临床诊断学 | 王俊东、刘宗平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第一章,第三-九章,第二十六章 | ||
加试 | 家畜解剖及组织胚胎学 | 家畜解剖及组织胚胎学 | 杨银凤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全部章节 | |
兽医微生物及免疫学 | 兽医微生物学 | 陆承平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范围含细菌,病毒及其他微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