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守正创新,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保证我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
按照“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具体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组成”的原则,我院 2025-2026 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吐尔逊江·斯迪克(党委书记)
副主任:郭庆勇(党委副书记、院长)
崔宏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付 强(副院长)
张 伟(副院长)
成 员:刘英玉(预防兽医系系主任、导师代表)
阿得力江·吾斯曼(临床兽医系系主任、导师代表)
李 娜(基础兽医系系主任、导师代表)
王美玲(研究生教学秘书)
徐乐乐(研究生辅导员)
侯志铮(研究生代表)
施晨阳(研究生代表)
魏梦娇(研究生代表)
黄典(研究生代表)
二、评选对象
(一)优秀研究生:我院在籍注册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担任研究生会校、院两级学生干部、班委、“三助”岗位工作的研究生。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当年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二)具体条件
1.优秀研究生
(1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秀研究生申请者要求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所评研究生排名前 50%以内。
(3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乐于为集体服务并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
2.优秀研究生干部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1 )德才兼备, 品学兼优。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所评研究生排名前 50%以内。
(2)担任过校、院两级研究生干部,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生工作和社会工作,为学校工作做出积极贡献者。组织实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生活动2 次及以上,且活动内容在学院或学校网站、微信平台公众号或其他媒体刊物上进行登载。
(3 )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表率作用,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优秀毕业研究生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秀毕业研究生为在研期间综合表现较为突出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学习成绩优异, 中期考核成绩良好及以上,英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学术型研究生获得校级(含)以上研究生学术成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2)达到本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中学术成果要求且科研成果突出者。
(3 )积极承担校、院两级学生工作或社会志愿服务者。符合以上条件者,获得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或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或其他类全国研究生重大赛事获奖者优先考虑。
(三)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荣誉称号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公安司法处理者,或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当年规定期限内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四、名额分配
(一)学校设立的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种类和比例如下: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一般占参加评选人数的 10%。
2.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一般占参加评选人数的 30%。
3.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一般不超过应届毕业人数的 30%。
(二)研究生院分配名额
2025-2026 学年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名额分配
优秀研究生(10%) | 优秀毕业研究生(30%) | 优秀研究生干部(30%) | |||||||||
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数 |
学硕(含博士) |
测 算 名 额 |
专硕 |
测算名额 | 班委 | 测算名额 | |||||
博士 | 测 算 名 额 | 学硕 | 测 算 名 额 | 专硕 | 测 算 名 额 | ||||||
29 | 3 | 102 | 10 | 154 | 16 | 48 | 14 | 74 | 23 | 46 | 14 |
(三)学院分配名额
根据研究生院分配名额及分配比例,优秀研究生名额分配到二、三年级各班,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10%) | |
人数 | 测算名额 | |
2023级兽医学博士 | 14 | 1 |
2024 级兽医学博士 | 15 | 2 |
2023 级兽医 | 74 | 8 |
2024级兽医 | 80 | 8 |
2023级兽医学 | 48 | 5 |
2024级兽医学 | 54 | 5 |
如某一荣誉申请人数多于或等于分配名额,按照申请者综合测定成绩依次遴选。如某一荣誉申请人数少于分配名额,空缺名额单列在学院研究生微信群中发布后,按照新增申请者综合测定成绩依次增补。
五、评选办法
研究生荣誉称号的评选按照综合测评成绩评定,根据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评选。
(一)优秀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平均分
*60%+综合成绩*40%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平均分*50%+综合成绩*50%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平均分*40%+综合成绩*60%
说明:课程成绩平均分按算数平均值为标准(包括选修课程),如果某课程没有具体分数但标记为合格,则该课程不纳入成绩平均分计算中。申报优秀研究生干部者,其综合测评成绩须在所评研究生中排名前50%以内,并在此基础上增加民主测评环节。民主测评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综合测评成绩与民主测评结果共同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综合成绩计算标准见附件1。
六、评选材料
1.论文:见刊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 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已录用未见刊论文须提供论文全文、录用通知及汇款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专利: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软著:须提供软著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英语等级:须提供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证书的提供相关组织部门证明材料;
6.主持项目:提供项目立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以上申报材料须在评审年度时间范围内。
七、评选程序
1.校级研究生荣誉称号一般每学年评选一次。
2.研究生提出申请。在规定期限内, 由研究生本人申报填写《2025 -2026学年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2025 -2026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新疆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会同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请,未提交书面申请者视为主动放弃。
3.培养单位评审。依据当年评审安排,各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开展评审工作,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4.学校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院对评审结果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集体研究确定学校研究生荣誉称号名单并予以公示。
八、咨询与监督
咨询部门: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8762704
监督电话:0991-8762708
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