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草食动物新药研究与创制”重点实验室专职秘书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者:郭庆勇发布时间:2026-06-19浏览次数: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文件规定,依托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需求,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新疆草食动物新药研究与创制重点实验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秘书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新疆草食动物新药研究与创制重点实验室专职秘书1

二、岗位职责

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材料收集、汇总报送及结题验收全流程工作,编撰实验室建设中期自查、验收等各类资料并归档;

落实实验室日常运维管理,办理项目经费报销、票据审核,协调解决课题运行问题,配合完成项目结题验收;

统筹科研成果归集,收集整理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申报材料并分类存档;

策划组织实验室科普宣传、科普落地等相关工作;

完成实验室及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以下条件均需满足)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团队协作意识,服从岗位调配;

硕士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911日后出生),兽医学、生物学、药学等相关专业;

熟悉高校财务报销流程与报账系统,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文字功底扎实,具备优秀公文撰写、沟通协调能力;

具备科研项目管理、试验数据整理分析相关实操能力;

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用工法律法规要求。

四、薪酬待遇

实行聘用制管理,聘期1年,聘期结束综合表现优异且实验室有岗位需求可续聘,薪资标准由项目组核定;

1. 专职秘书岗位采取聘期制予以聘任,聘期满后表现优秀,可继续聘用,具体待遇由项目组制定。

2. 被聘用专职秘书的薪酬不低于3500元(含五险),转正后薪酬不低于4000元(含五险),由所在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承担。

3. 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为派遣人员配缴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专职秘书五险缴纳中应由单位配缴的部分由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承担。

五、招聘程序及联系方式

1. 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62518:00

2.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岗位报名表,文件名为专职秘书+姓名”;在截止时间前,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cwz752227@163.com,所有应聘资料予以保密,不退还。

3. 招聘流程:报名截止后由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动物医学学院组织审核,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线上、线下均可)。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及专业基础知识。具体由项目组负责联系。

4. 体检:拟聘用人员须按照劳务派遣公司入职要求自费参加入职体检,提供体检报告给项目组。

5. 公示: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学院网页公示5天。

6. 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正式聘用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到招聘岗位工作,聘期一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可咨询老师咨询电话13565877669

“新疆草食动物新药研究与创制”重点实验室专职秘书岗位招聘公告.docx

“新疆草食动物新药研究与创制”重点实验室专职秘书报名表.docx


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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